东莞市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对象须知
发文单位:行政部   作者:蓝天编辑  更新时间:2012/5/10 11:33:48   浏览次数:2029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对象服务须知

 

一、项目简介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现承接东莞市社保局购买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工作体系预防帮扶职业病职工群体项目、暖心行动

 

东莞市失独家庭关爱计划项目、白玉兰关爱困难单亲母亲服务项目等项目,

 

为本市的妇女、职工、失独群体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是指那些物质上、精神上、社会关系上遇到困难、需要社工提供

 

帮助的个人或群体,主要包括妇女、职工、失独群体等。

 

三、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

 

1、服务对象有权获得适合有效的服务;

 

2、服务对象拥有知情权,有权知悉其权利、责任、义务;

 

3、服务对象的资料,在与公共利益不矛盾的前提下应予保密,如因工作、

 

法律等需要必须公开服务对象的资料时,应尽可能事先取得服务对象或其法定代

 

理人以及社工机构的同意,并对可能识别案主身份的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4、在服务的过程中,服务对象拥有自决权。

 

四、服务申请方式

 

各项均为政府出资购买,各项服务均为免费。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可以通过邮

 

件、电话申请,也可以到社工办公室现场申请。

 

五、退出服务

 

1、服务对象的需求已经得到满足,问题已经解决;

 

2、服务对象搬迁到其他地方;

 

3、服务对象自决终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