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岗位同工绩效评估办法 |
发文单位:本站原创 作者:蓝天编辑 更新时间:2014/5/17 17:15:53 浏览次数:1998
第一条 评估目的 本绩效评估重在沟通与自我反思,全面、客观、综合考核社工的工作成效,进而促进和提升社工专业能力的提升及服务专业化水平。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绩效评估适用对象为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正式入职社工、社工助理等,且入职时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第三条 评估时段 本绩效评估每年评估两次(每半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第四条 评估原则 本绩效评估以量化考核为主,质性考核为辅。 第五条 质性考核 在三方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组成质性考核评估小组,对量化考核进行质性考核抽查,质性考核作为量化考核的补充,有权对抽查对象的的绩效等级重新作出评定。同工如认为量化考核不能很好的反映自身工作成效,可在机构评估开始前提出质性考核申请。 质性考核小组组员由机构管理人员、香港督导、国内督导、用人单位领导、督导助理、组长、工会委员、以及独立第三方人员组成人才库,质性考核时根据回避原则,随机抽取无利益关系的3-5名组员对抽查的对象进行当面考核。 第六条 考核主体 评估主体为三方: 一、对一线同工 (一)督导考核 由各小组(领域)社工相应的督导对社工进行现场评分; (二)组长考核 由组长对本组组员进行现场评分; (三)机构考核 由机构管理人员现场对每位社工进行评分。 二、组长 (一)用人单位考核 由各小组(领域)社工相应的用人单位对组长进行评分; (二)督导考核 由督导对组长进行现场评分 (三)机构考核 由机构管理人员现场对督导人员进行评分。 三、见习督导/督导助理 (一)督导评估 由各小组(领域)社工相应的督导(香港督导)对社工进行现场评分; (二)被督导同工 由被督导同工对督导人员进行评分; (三)机构 由机构管理人员现场对督导人员进行评分。 第七条 计分方法 本绩效量化评估总分为300分,三方评估主体各占100分 第八条 计分排序 本绩效评估的量化考核部分,根据各小组(领域)实际情况,以小组(领域)为单位进行分数排序,社工、社工助理分别排序,各小组(领域)绩效评估互不影响。 第九条 绩效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5星”、“4星”、“3星”、“3星以下”四个等级,其中“5星社工”发放绩效工资600元/月;“4星社工”发放绩效工资400元/月;“3星社工”发放绩效工资200元/月,“3星以下社工”100元/月,见习督导和督导助理绩效考核等级亦按照此执行。 “5星社工助理”发放绩效工资400元/月;“4星社工助理”发放绩效工资300元/月;“3星社工助理”发放绩效工资200元/月,“3星以下社工助理”100元/月。连续两次评估3星以下做调岗或不续签合同处理。 第十条 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一、一线同工 (一)三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60%及以上; 2、督导评分60分以上; 3、绩效评估总分200分以上 4、个案超额完成10%或小组超额完成30% 5、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一次以上 1项必需;2、3、4、5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二)四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80%; 2、督导评分75分以上; 3、绩效评估总分230分以上 4、个案超额完成10%或小组超额完成30% 5、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二次以上 1项必需;2、3、4、5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五)五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 2、督导评分85分以上; 3、绩效评分总分260分以上 4、个案超额完成10%或小组超额完成30% 5、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三次以上 1项必需;2、3、4、5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二、组长 (一)三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50%及以上; 2、绩效评估总分200分以上 3、本领域优秀团队排名为后三分之一 4、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一次以上 1项必需;2、3、4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二)四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60%; 2、绩效评估总分230分以上 3、本领域优秀团队排名为中间三分之一 4、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二次以上 1项必需;2、3、4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五)五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70%; 2、绩效评分总分260分以上 3、本领域优秀团队排名为前三分之一 4、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三次以上 1项必需;2、3、4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三、见习督导/督导助理 (一)三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督导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60%及以上; 2、督导评分60分以上; 3、绩效评估总分200分以上 4、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一次以上 1项必需;2、3、4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二)四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督导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80%; 2、督导评分75分以上; 3、绩效评估总分230分以上 4、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二次以上 1项必需;2、3、4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五)五星级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督导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 2、香港督导评分85分以上; 3、绩效评分总分260分以上 4、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三次以上 1项必需;2、3、4项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第十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自2014年度绩效考核开始实施。 服务部 201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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